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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威胁心仪女孩离婚致其割腕自杀被诉赔偿

作者:刘妍    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0 21:22:20
     

一男子“不甘心”心仪女孩与别人结婚,骚扰并威胁新婚夫妇离婚,女子曾因此割腕自杀。近日,这对新婚夫妇将该男子吴争(化名)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并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

    原告夫妇俩在起诉中称,原告小芳(化名)和被告吴争系一个单位的同事,在工作期间,吴争多次采取各种方式追求小芳,但均遭到小芳的拒绝。20071月,小芳与潘强(化名)登记结婚,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双方定于2007526举行婚礼。

 

    200757,吴争开始给潘强发侮辱短信,并打电话谩骂、威胁潘强与小芳分手,致使潘强精神恍惚,无法给学生上课,正常工作受到极大影响。由于吴争的一再骚扰纠缠,小芳极度痛苦,2007512小芳割腕自杀,经医院及时抢救方脱离危险。夫妻俩由于原定于2007526举行的婚礼也被迫推迟。

 

    夫妻俩认为,由于吴争的不法行为给自己及家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给二原告的工作生活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婚姻产生了裂痕,故起诉到法院。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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