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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性婚姻可判离

作者:佚名    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3 16:13:07

    编辑同志:我与妻子张某经人介绍后,认识半年多便结了婚。新婚之夜,张某便不愿与我过性生活。我当时认为她羞涩,便未放在心上,但以后的日子,尽管我极尽温柔体贴,张某就是不愿与我同房。问其原因,她说是害怕,如果我强行要求,她会又抓又咬,大喊大叫,多次让我尴尬不已,因此至今未孕。同事关心她,问她怎么不要孩子,她说,没有爱,怎么生孩子。我很伤心,提出和她离婚,她死活不肯。现我与她结婚已经3年了,晚上我睡沙发,她睡床。有时,我上了床,她就睡沙发。这种日子,我过得十分痛苦,像我这种情况要求离婚,法院会支持吗?   

    答:如果按你所说,你的妻子可能有严重的心理疾病或生理障碍,你应该劝她去看心理医生或妇科医生,不要讳疾忌医,找出原因方能“治病救人”,更好地维护婚姻。如果医生诊断其一切正常,那就要考虑她是否真的爱你。我们知道,没有情爱的婚姻是不道德的,既无“情”又无“性”的婚姻已经侵犯你合法的权利。   

    如果你的妻子结婚动机不纯,侵犯了你的权利,那你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结束这段“名不副实”的婚姻。根据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规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可以判决离婚。另外,我国新《婚姻法》明确规定“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或“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应当调解或判决离婚。因此,不管你的妻子因何种原因拒绝与你同床,你均已达到法定离婚的条件。法院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调解或判决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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