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法律服务网 > 房产纠纷 > 房屋拆迁 > 文章正文

城市房屋拆迁应举行听证

作者:佚名    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0 17:21:17

    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湖南省建设厅于近日出台了《湖南省城市房屋拆迁听证管理规定》。

    《规定》指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项目,在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前,应当向拆迁范围公告,并举行听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拆迁行政裁决前或者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和拆迁当事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和拆迁当事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

    同时指出,听证参加人应当包括申请人、拆迁当事人、审查申请的工作人员、拆迁单位、评估机构以及听证代表等。听证代表由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邀请人大、政协以及社区等具有社会公信的代表组成。参加听证的听证代表一般为三人以上单数。

    《规定》对听证程序、听证现场笔录等事项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要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听取申请人和拆迁当事人的意见,保证其陈述、质证和申辩的权利。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听证参加人。

    《湖南省城市房屋拆迁听证管理规定》从5月16日正式开始施行。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① 本文仅供参考,不作任何案件及仲裁诉讼活动的法律依据。
    ② 请务必注意所有文章仅能适应发表当时的法律环境,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化。
    ③ 如本站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临时安置补助费针对哪些人?
    华尊立达公司违规拆迁被制止
    强制拆迁需要经过哪些程序?需
    拆迁当中对房屋评估价格不满意
    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中补偿对象的
    商铺拆迁可以选择补偿方式吗
    动拆迁裁决为何被法院撤销?
    承租商被拆迁如何补偿
    拆迁为什么这样乱之深入法律思
    拆迁纠纷根源
    律师在线
    Copyright © 2007-2008 Icnlaw.com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法律服务网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248号旺城大厦19楼  邮编:230031  Email:Dingyouyong@126.com
    备案序号:皖ICP备080000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