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没有准租证 房东违约可以要求赔偿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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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0 18:25:24 |
我和房东产生争议,房东欲违反租赁合同不让我继续承租下去,我要其承担违约责任,即赔偿违约金,他说我和他的租房合同是在没有准租证的情况下签订的,属于违法合同,法律是不予保护的。请问我该怎么办? 房东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未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属无效合同。只是该类合同的承租人不得对抗第三人,也就是说,只有在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该房屋时,承租人才能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或租赁期届满出租人需将该房屋再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或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将该房屋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等。 因此,房东的理由不成立,他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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