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法律服务网 > 房产纠纷 > 房屋办证 > 文章正文

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购房人怎么办?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0 18:38:23
    依据最高院有关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的规定,在达到办证不能的时间条件和归责事由时,买受人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并同时主张赔偿损失。
    但在实践中,法官审查此类解除条件时,还是要考虑是否构成了根本违约,如果开发商正在办理产权过程中,办理权证的时间虽然达到上述标准,但买受人的购房期待利益还是可以实现的情况下,一般不会直接解除合同,这是因为合同法的本质是鼓励交易的,破坏交易的事情法官也不会干。但如果是这样,则可以等到办证后以其他条款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① 本文仅供参考,不作任何案件及仲裁诉讼活动的法律依据。
    ② 请务必注意所有文章仅能适应发表当时的法律环境,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化。
    ③ 如本站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属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应当如何
    主张逾期办证违约责任有没有诉
    延期办证 购房人如何主张权利
    如何理解出卖人原因造成迟延办
    合同上没有约定办理产权证书的
    房屋延期办证该如何确定?
    房屋所有权证得妥善保管 最好设
    导致逾期办证的原因有哪些?
    北京新小区8成业主未落户口 人
    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期限有多长
    律师在线
    Copyright © 2007-2008 Icnlaw.com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法律服务网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248号旺城大厦19楼  邮编:230031  Email:Dingyouyong@126.com
    备案序号:皖ICP备080000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