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三月购买了一套三居室的房子,开始装修时就发现墙面有六处以上的一米长的裂缝,沙浆粉刷层疏松掉粉,我们要求认真处理,但开发商不以为然,只是在裂缝处修了一下.开发商修了以后,开始装修,快结束时,发现客厅顶部大片掉顶,其他地方的顶部也有裂缝和小面积掉顶,墙面还有更多的裂缝,原来修过的地方也仍然出现同样的裂缝,可开发商一不承认责任,二不愿意认真返修,请问,在这件事上,我们消费者应该怎么办?有哪些权利?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你所购的房屋应该还在保修期内,那么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你们应该进一步和开发商交涉,要求其立即返修,并由此对你们造成的损失做出经济上的赔偿,当然,对于开发商的不作为,你们可以保留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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