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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交错房 业主3万元装修费谁来赔?律师称:物管应负全责

作者:刘祥    来源:当代商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0 19:40:23

    前日,家住长沙德馨园小区的唐女士向民声站反映:称她花了3万元装修房子,基本装修完毕。可物业公司的房管员突然告诉她,房子并非她所有,而是另外一位业主的。这突如其来的消息让她气愤不已。而更让唐女士气愤的是,物业公司竟想拿5000元完事。

    记者调查——

    “听到房子不是我的,顿时我就懵了,花了时间和金钱,变成给别的业主搞装修。”唐女士说,买房手续办妥,房管员递给她一张购房合同,合同上写明她所购买的是303号房,但当时整栋房子都没有门牌号,她也没有多留意。

    新房子出来后,她就花了3万多元买材料搞起了装修。直到前几天,房管员突然带了一个业主告诉她,她所装修的是404房间,属于该业主,她的房子应该在楼下。

    而当她拿着房管给她的钥匙,才发现钥匙上标明的是303号房,竟能打开404房,打不开303房。她找到万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将赔偿她5000元,并免去几年的物业管理费,要求她入住404房间。

    而303房在有关部门已经备案,在自己的名下,并且404房已经卖给了另外一位业主。该业主也不赞同物业公司的做法。因此,三方的协议至今未能达成一致。

    随后,记者找到万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承认房管员在工作中有错误,导致了不愉快的事情发生。如果协商不成,唐女士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就这一现象,记者咨询了湖南人和人律师事物所刘建国律师,他表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该物业公司应承担责任,赔偿唐女士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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