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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的遗产儿媳有份吗?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0 19:46:30

    问:我和丈夫2006年10月离婚。今年2月他父亲去世时,遗嘱中留给了他一套房子。请问我可以要求分割那那套房子吗? 
    答:根据《婚姻法》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你公公在遗嘱中如果指明将那套房子给他儿子,则该财产应视为你前夫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指明,则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你有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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