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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安徽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5 19:41:54

劳社〔2006〕27号 
 
 各市劳动保障局、人事局、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总工会: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调整安徽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调整后的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宣 林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副主任:吴 健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孙永吉  省人事厅副厅长
    邓顺华  省卫生厅副巡视员
    王佛生  省民政厅副厅长
    汪建国  省财政厅副厅长
    牛和桂  省总工会副主席
委 员:祖朝光  省劳动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处长
    童宗伦  省劳动保障厅医疗保险处处长
    唐正亮  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
    周合秋  省人事厅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处副处长
    冯 林  省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
    贾宝明  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
    林晓明  省财政厅社保处副处长
    余学华  省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副部长(正处级)
    王金宏  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省级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日常工作。祖朝光同志任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551—2663158  2663159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人事厅


安徽省卫生厅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总工会

二○○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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