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赤峰市人民政府 文 号:赤政字[2005]105号 发布日期:2005-7-18 执行日期:2005-7-18 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政府决定,为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领取养老金的退休(含退职)人员,从2005年7月1日起每人每年增加余热补贴480元。所需资金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
赤峰市人民政府二○○五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