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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压伤手指认定为七级伤残 获得赔偿金7.2万元

作者:陈志强 向…    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0 22:19:29

    右手食指、中指齐根部断裂,出院后厂方却拒绝赔偿。近日,记者从清溪司法所了解到,经过该所法援处、清溪劳动分局多次调解,伤者龙某已于昨日拿到了一次性工伤待遇赔偿金7.2万元。

  失两指致七级伤残

  去年底,清溪镇某五金厂工模部技师龙某在上班时不慎被机器压伤右手,导致右手食指和中指齐根部断裂,厂方垫资为其治疗两月后出院,便不再支付任何补贴或赔偿金。龙某多次找到厂方协商,厂方均不予理睬。

  今年2月,龙某来到清溪司法所法援办事处咨询,由于法律知识欠缺,伤者仍未申请工伤认定,更没有评残。见此情形,办案律师马上为龙某准备材料,并与其一同到社保分局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待认定结果出来后,办案律师又协助其做评残鉴定。最终,龙某被评定为七级伤残。

  厂方拒绝作出赔偿

  为了使受害人能尽快领取赔偿款,办案律师先是找到厂方进行协调,但厂方认为造成伤害的结果是由于龙某没有按照机器指示流程操作,厂方支付了全部的医疗费,其他的赔偿责任应由龙某自行承担。

  厂方认为龙某作为一个打工者,应该没有能力聘请律师,打不起官司。法援处律师表示,龙某申请了法律援助,并已被受理,他将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其合法权益,希望厂方能确实承担起相关法律责任。但厂方仍拒绝支付其他工伤赔偿。无奈之下,办案律师与龙某商量后于6月上旬向劳动分局提起了仲裁。

  调解后赔付7.2万元

  6月26日开庭当天,办案律师与龙某一同出庭。由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办案律师提出调解的建议,厂方最终同意调解。

  在劳动分局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厂方一次性支付龙某工伤待遇(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共计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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