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法律服务网 > 婚姻家庭 > 婚姻房产 > 文章正文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如何分割?

作者:佚名    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9 15:06:3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① 本文仅供参考,不作任何案件及仲裁诉讼活动的法律依据。
    ② 请务必注意所有文章仅能适应发表当时的法律环境,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化。
    ③ 如本站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分割共有房产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
    准新人购房产权登记五大方案
    婚前买房是否有必要做财产公证
    再婚后,婚前所有的居住权的房
    未婚同居时购买的房子,离婚后
    情侣在婚前联名购房 分手后“婚
    买房时父母的出资应如何认定?
    恋人分手了准婚房该怎么分
    离婚了房子归谁? 婚姻房产关系
    律师在线
    Copyright © 2007-2008 Icnlaw.com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法律服务网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248号旺城大厦19楼  邮编:230031  Email:Dingyouyong@126.com
    备案序号:皖ICP备080000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