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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劳动仲裁已经排到年底

作者:范盼盼 实…    来源:东方卫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9 12:57:00

昨天,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前5个月,全市共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人数97988人,同比增加30732人,增长幅度达45.69%。一些企业忙着裁员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增强了,半年来,全市劳动争议案件受理量一直大幅上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已经受理的案件要排至年底。


近10万人被炒鱿鱼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就业的稳定性也有所提高。据介绍,今年1—5月,全市新签劳动合同12.65万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明显延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达17%,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达30%、签订1—3年期劳动合同的为23%,签订1年劳动期合同的仅为30%。


《劳动合同法》颁布后,许多企业反响强烈,存在认识误区,认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会大幅增加用人成本,导致企业在法律实施初期大量清退部分员工。今年前5个月,全市共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人数97988人,同比增加30732人,增长幅度达45.69%。此外,许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因为编制的限制,现在都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大量招用了编制外人员。


国家实施细则出台前,《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存在法律空挡,难以全面贯彻实施。劳动关系界定、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如何处理,农民工社会保险跨地区转移接续和同工同酬等问题,均需要国家进一步完善配套体系。目前,国务院法制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等正在积极研究相关配套政策法规,以填补《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存在的法律空挡。


劳动仲裁已排到年底


《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半年来,全市劳动争议案件受理量一直大幅上涨,仲裁员人均办案超过百件。


据介绍,《劳动合同法》生效后,随着劳动案件的激增,全市现有劳动仲裁机构的人手出现紧缺,办公场地也不足。截止到5月份,全市16个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每个工作日上下午均安排了开庭,已经受理的案件要排至年底。


此外,5月1日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正式实施。该法规定,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收取费用。《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同时实施,使得本市劳动争议案件受理量一直大幅上涨,仲裁员人均办案超过百件。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劳动仲裁案件的增长首先是因为《劳动合同法》更加规范了企业的用工行为。这使得劳动者维权变得简单。其二,一些企业在该法实施前,为逃避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清理用工,这也导致仲裁案件的增加。其三,5月1日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延长了仲裁时效,又规定劳动仲裁不再收费。


劳动局:不得无故清退员工


市劳动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既保障劳动者的利益又保障用人单位的利益,但很多单位想不通,认为一旦与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是吃亏了,职工就赖上他们了。也有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合同是“铁饭碗”,是劳动者的“护身符”。事实上,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者符合法定的解除情形,“无固定”同样可以解除。


所以用人单位走出误区或者摆正心态,不要无故清退员工。市劳动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用人单位,存在不规范用工行为的单位都应该尽快行动起来,好好考虑一下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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