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法律服务网 > 热点资讯 > 专题策划 > 小产权房 > 新闻正文

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小产权房”

作者:记者夏珺    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6 14:50:25
    就媒体“符合规划小产权房可转为合法”的报道一事,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该报道失实。这位负责人重申,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这位负责人援引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的明确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这位负责人说,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农村村民住宅等三类乡(镇)村建设可以使用集体所有土地。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需要使用农民所有集体土地的,必须依法征为国有。需要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经过批准。

  这位负责人强调,要坚决遏制并依法纠正乱占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行为。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 上一篇新闻:

  • 下一篇新闻: 没有了
  • ① 本文仅供参考,不作任何案件及仲裁诉讼活动的法律依据。
    ② 请务必注意所有文章仅能适应发表当时的法律环境,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化。
    ③ 如本站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
     
    热门新闻
    推荐新闻
    相关新闻
    大批入住违法难纠 长三角小产权
    炸掉80栋违法别墅 北京全面叫停
    解决小产权该不该一刀切
    国土部:小产权房业主权益将无
    《城乡规划法》将小产权房送到
    小产权房泛滥调查:个别城市近
    律师在线
    Copyright © 2007-2008 Icnlaw.com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法律服务网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248号旺城大厦19楼  邮编:230031  Email:Dingyouyong@126.com
    备案序号:皖ICP备080000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