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法律服务网 > 热点资讯 > 专题策划 > 华为事件 > 新闻正文

反思华为事件 《劳动合同法》应对还是执行

作者:常凯    来源:南方都市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6 15:03:48
    ——华为事件对于企业发展的启示和意义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 教授

  华为事件引起舆论如此广泛的关注,这恐怕是华为当初所未料到的。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整个社会对华为事件如此关注?这需要我们进一步的思考。我不想评价华为的做法究竟是对还是错,而更关注华为的举措在中国劳动法实施过程中的意义,这其中所包含的更深层次的内容是中国劳资关系的发展走向,以及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应该采取的策略。

  《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企业都感受到了压力。压力的来源无非是两点:一是企业以后的用工成本要增加,二是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受到限制,不像以前那么灵活了。这两点变化对企业究竟有什么影响?在此基础上,如何来构建企业发展的劳动关系战略和雇主策略?对此,我们来做些探讨。

  一、关于企业的用工成本

  首先来看企业用工成本问题。20多年来,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就是低成本战略。低成本不仅是企业选择的一个竞争手段,而且成为国家竞争的一个基本手段。作为一个后发现代化国家,没有更多的资金,没有更高的技术,没有更严格的管理,但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所以采用低成本战略,在一定时期是不得已的选择。而且,这种选择在一定时期也是有成效的,促进了经济发展,也促进了就业。

  但是,低成本能不能作为国家和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这是需要探讨的一个问题。现实的问题是,低成本战略造成的一个直接后果是,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严重忽略了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中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劳动者并没有分享到多少经济发展的成果。中国职工工资总额占GDP的比例到现在只有13%左右。

  GDP一直往前发展,从走势上看工资总额占的比例是在下降的。以深圳为例,是谁把这个城市造起来的?当然政府官员和企业家都做出了贡献,而没有几百万农民工的劳动,能有今天的深圳吗?但几百万农民工的状况怎么样?

  提起这点恐怕令人心酸。20多年来,特别是近十几年来,农民工的工资几乎没有增加,而且,欠薪问题还不断发生,在劳动时间、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工伤与职业病方面,工人权益也得不到有效保障。这种状况如果劳动者能接受,我们仍然可以按原来的思路去做,问题是劳动者已经不能接受。结果一方面是企业招不到工,一方面是工人提出抗议。近几年,劳动争议和劳资冲突不断攀升,不仅影响了企业的发展,而且已经成为影响我们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最主要因素之一。

  我们不希望这样的情况继续下去。而想让我们的企业更有效更持续地发展。我们不能让经济发展的同时,让社会问题更加严重。并且,对于企业而言,是不是成本越低越好?其实不是这样的。企业发展需要的是一种适度成本。因为要看成本投入有多少,还要看经济效益的产出有多少。过低成本的直接后果即为劳资关系双方的相互不信任,进而影响企业的持续竞争力。

  我国现在的劳资关系状况并不理想,因而我们提出要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我们不希望员工一提到老板就形容是“无良老板”,不希望老板一提到员工就说是“刁民”。有个老板曾对我说:“《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会造就一批‘刁民’,他们会拿着《劳动合同法》给我找麻烦。”不管用词是否恰当,他看到了一个问题,即《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工人的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将比之前更强。

  我们承认现在工人的基础素质有待提高,但谁去提高他们?企业无疑应当承担责任。企业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就是提高自己的素质,就是提高自己的竞争力。有些老板说工人喜欢加班,觉得干活舒服。其实工人也想有自己的业余生活,无奈的是工作8小时仅能赚回维持基本生活的工资。假如换位思考,你当工人怎么样?所以,企业界的朋友能不能跳出这个思维,换一种做法。中国劳动力成本低的状况肯定要改变,但我并不主张立刻进行大幅度提高,我认为应该逐步提高劳动力成本,这是企业竞争的一个趋势。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于企业绝对成本的改变主要涉及两点:一是劳动合同终止的补偿过去是没有的,这是正常成本的支出。有人认为这是增加企业负担,影响企业发展。难道现在企业所支出的劳动成本使得利润一点都没有了?稍微增加一些成本企业就无法经营下去了吗?事实并不是这样。中国现今的财富大多集中在一小部分人手中,除了极少数企业之外,大部分企业的发展都是不错的。二是违法成本很高,这也是最重要的成本,如企业在一个月内不签劳动合同需支付两倍工资,违法解除合同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和两个月工资的赔偿。其实,这种成本增加是可以避免的,为什么企业一定要违法呢?

  • 上一篇新闻: 没有了

  • 下一篇新闻:
  • ① 本文仅供参考,不作任何案件及仲裁诉讼活动的法律依据。
    ② 请务必注意所有文章仅能适应发表当时的法律环境,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化。
    ③ 如本站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
     
    热门新闻
    推荐新闻
    相关新闻
    华为回应员工辞职事件:否认规
    “华为辞职风波”凸现劳动合同
    华为10亿元买员工辞职
    律师在线
    Copyright © 2007-2008 Icnlaw.com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法律服务网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248号旺城大厦19楼  邮编:230031  Email:Dingyouyong@126.com
    备案序号:皖ICP备080000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