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外甥于2003年9月17在江阴的顾山云顾路发生车祸,到本年的10月9日因抢救无效而亡.
事发后肇事司机一直在逃,从交通局我们得知这部车已被转卖过两次,而车的户口应在第一车主的手里,在这种情况下做为受害方能否向法院起诉,起诉后在肇事司机外逃的情况下法庭能否接收并开庭申理.
作为原车主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如果肇事时“车已被转卖过两次,而车的户口应在第一车主的手里”,肇事司机逃逸的,则第一车主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如果“车已被转卖过两次”发生在肇事之后,则原车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