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于去年进合肥的一家单位,单位出资帮我办理了人才引进,签约五年,设立了违约金。(如干不到二年违约金是一年工资加上公司所交社保总和的13%)现在我想辞职,公司现在不仅要我交违约金,还要我交办理人才引进的钱,请问这样是不是不合理的,如果我交了人才引进的钱,是不是就可以不要交违约金了。另外公司代交的社保也可以算在违约金里吗?
答:1、服务期限可以约定违约金;
2、社保有单位承担的部分和个人承担的部分,单位应当承担的部分不能有员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