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法律服务网 > 劳动纠纷 > 工资社保 > 文章正文

年薪不设月工资 违法!

作者:佚名    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15 10:15:18

    去年我应聘到一家私营企业做销售工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我的年薪为8万元人民币,公司根据考核按年支付工资,支付年薪的日期为每年的12月30日。  
  
  可工作一年后,我发现公司已经不如以前,生产经营都极不正常。我担心万一有一天公司倒闭,我的工资将无着落。我于是在今年8月向公司提出要求:支付以前未付的工资,以后的工资不再按年支付,改为按月支付。可公司以双方已有劳动合同约定为由拒绝了我的要求。请问单位的做法对。 

  专家解答: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报酬是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及时取得相应劳动报酬不仅是劳动者自身价值的重要体现,更重要的还是劳动者正常生活的保障。因此,《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虽然李小姐同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年薪制,且约定年薪的发放和年终考核直接挂钩,但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全部工资的年发放制度是不合法的。李小姐有权要求和单位就工资发放时间重新进行约定,如果一定要和年终考核挂钩,那么八万元的年薪应当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按月发放的基本岗位工资,剩余的一部分为同考核成绩挂钩的年终绩效奖金,可以在每年年底发放。如果单位拒绝对合同作出变更,则可能构成拖欠职工工资的违法行为。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① 本文仅供参考,不作任何案件及仲裁诉讼活动的法律依据。
    ② 请务必注意所有文章仅能适应发表当时的法律环境,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化。
    ③ 如本站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毕业生谋职择业难 慎选“零工资
    只因没有签合同 领取工资起纠纷
    劳保费用应否从工资中扣除?
    我的奖金怎能从工资里扣?
    企业破产 职工工资不再优先清偿
    工作6天就辞职 单位拒发工资对
    怎样才算“无故拖欠工资”
    工资结算应到病假结束之日
    津贴制度——工资分配形式
    不得以产假为由降低女工工资
    律师在线
    Copyright © 2007-2008 Icnlaw.com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法律服务网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248号旺城大厦19楼  邮编:230031  Email:Dingyouyong@126.com
    备案序号:皖ICP备080000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