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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费用应否从工资中扣除?

作者:佚名    来源:农村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15 10:46:26

    问:我初次进城在一家私人办的小厂打工,车间整天粉尘飞扬,执行的是最低工资标准。进厂时厂方给我们每人发了一套工作服、一付手套、一个防毒面具。最近被告之,防毒面具归厂子所有,离车间时收回。工作服、手套,归个人所有,价款从工资中扣回。我想问一下,把劳保用品的费用计算在最低工资之内合理吗?

   答:就你提出的问题编辑请林甸县法院法官王景龙答复如下: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改善劳动者的工作条件,给劳动者发放必备的劳保用品,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为劳动者购买劳保用品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不能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不能将其计算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对此《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企业最低工资规定》有规定。来信所述的行为实属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对厂方的上述行为,你们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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