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小姐日前受聘到某公司进行短期的香烟促销活动,事先约定的报酬是每天150元。一天,施小姐因故迟到了5分钟,被促销督管员发现,虽然施小姐的过失并没有给促销活动带来实质性地影响,但事后对方仍然从施小姐的报
酬中扣罚了一天的报酬。施小姐想知道,迟到5分钟就要被扣罚的处分是否违反了《劳动法》。
上海南光律师事务所律师梅方明:这涉及到你与对方单位之间究竟是属于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而形成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所在单位(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