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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参加哪些社会活动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30 15:52:05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参加下列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一)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期间;

    (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履行法定职责期间;

  (三)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召开的会议期间;

  (四)当选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期间;

  (五)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参加工会活动期间;

  (六)担任职工代表参加集体合同协商活动期间;

  (七)参加兵役登记等应征事宜、出任法院陪审员或证人参加审判活动期间;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用人单位规定的其他社会活动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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