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法律服务网 > 劳动纠纷 > 仲裁诉讼 > 文章正文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答

作者:崔振林    来源:西海都市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3 11:29:18

    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到哪里申请调解?

    答: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问:发生劳动争议后多长时间内申请仲裁?

    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本条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1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问:一方当事人不执行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怎么办?

    答: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问:在解决劳动争议时,谁来承担举证责任?

    答: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① 本文仅供参考,不作任何案件及仲裁诉讼活动的法律依据。
    ② 请务必注意所有文章仅能适应发表当时的法律环境,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化。
    ③ 如本站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哪些劳动争议可通过法律解决?
    聘书可视为劳动合同吗?
    双休日出差有加班费吗?
    节日加班费怎么算? "补休"还是
    一家物业公司不签用工合同“出
    想要签订劳动合同? 先交"不办保
    试用期:职场人必须跨过的那三
    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合同才生效
    劳动合同无效还可获得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适用事业单位吗
    律师在线
    Copyright © 2007-2008 Icnlaw.com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法律服务网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248号旺城大厦19楼  邮编:230031  Email:Dingyouyong@126.com
    备案序号:皖ICP备080000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