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劳动部1993年发布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劳部发[1993]333号)和1995年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都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