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大学生,由于不太适应工作环境,和领导关系紧张,我想提出辞职,但公司规定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如果企业不同意,我就自动离职的话,合同双方是对等的,我是否也应该向企业支付违约金,还有其他什么对我不利的法律后果?
答:你若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同意的。超过一个月,你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如果因为你违反了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而使得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劳动法》第102条的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