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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工作中暑可享受工伤待遇

作者:袁艳  廖…    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5 8:35:55

       随着炎夏的到来,“高温权益”保护等问题成了人们关注的热点。日前,记者就此采访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
    我省劳动保障部门特别指出,用工单位必须在工资以外支付夏季清凉饮料费,高温津贴不得计入最低工资标准中。用人单位也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省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的专家提醒劳动者,如果在高温条件下作业,感觉身体不适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休息的要求,用人单位应酌情为劳动者安排休息。如果因为高温作业中暑的,及时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通过认定后,可按照相关法规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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