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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签劳动合同  满月后拿双薪

作者:赵丽珍    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4 18:57:15

    记者23日从劳动保障部门获悉,劳动合同法实施半年来,劳资双方出现签约新动向,一直以来都是单位不愿意与员工签合同,现在部分新员工“反客为主”,为了满月后要求单位支付双薪,通过拖延时间等办法,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目前,员工不签约情况正呈现上升趋势。
    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人士证实,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已有数区反映过有员工不愿意签约情况,他们也在调查了解中发现了这一新动向。浦东、闵行等区的劳动保障部门今年以来已经发现至少10多家单位有此类情况。这些单位的人事部门称,新员工进单位后,他们一直在催促部分新员工来人事部门签合同,但这些员工却一直没有行动,而以往从来没有发生过此类事件。

    浦东新区某信息发展公司今年1月一次录用了12位新员工,其中11位新录用员工在报到后就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有1位研发岗位的张姓员工始终没有与公司签约。起先公司还催促,数月后,张某未签约的事被淡忘。但到了6月底,该员工为了上半年奖金分配与公司发生争执,公司提出辞退该员工后,这位员工随即提出双薪要求。该公司不得不为此多支付给张某半年的薪金。

    “种种迹象表明,今年以来出现的员工不签约情况,与劳动合同法中‘不与员工签约超过一个月,单位必须付双薪’的规定有关。”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人士非常肯定地说。

    与此同时,劳动保障部门也发现,在员工不愿意签约的情况下,多数单位数月未与员工签约,却糊里糊涂地在使用这些员工。这些单位认为,反正是员工不愿意签合同,只要留下证据,责任就不在单位。有的单位甚至连证据都未留。

    劳动法专家谈育明提醒,劳动合同法明确指出,单位必须与员工签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愿意签约,最多使用一个月,单位必须辞退该员工,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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